笔试
(一)笔试科目
公共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,分值各150分。报考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,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,分值150分(卷面总分为100分的,计算总成绩时报考者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.5)。
(二)笔试时间地点
笔试于2019年4月20日、21日统一进行:
4月20日上午 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
4月20日下午 《申论》
4月21日上午 《专业科目》
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(三)笔试成绩的计算
笔试成绩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成绩之和。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。
(四)笔试加分
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,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。具体标准如下:
1.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;
2.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、子女加10分;
3.烈士的配偶、子女加20分;
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。
(五)成绩查询
报考者可于5月下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、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。